CIN3不算原位癌?重疾险拒赔惹争议
王女士握着病理报告在医院走廊站了很久。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(HSIL/CIN3)并累及腺体——诊断书上这行字像根刺扎进眼里。三年前买的30万重疾险,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“原位癌按45%赔付”。她以为手术费有着落了,却等来保险公司一纸拒赔通知:“CIN3不是原位癌。”
医学定义早有定论
翻开世界卫生组织《国际疾病分类》第十版(ICD-10),宫颈原位癌的编码范围明确包含CIN3。2022年更新的第五版《女性生殖系统肿瘤分类》更直白:CIN3就是宫颈上皮全层癌变,但癌细胞还没冲破基底膜——这正是医学界对原位癌的核心定义。
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陈海云律师翻着厚厚的文件堆说:“某些保险公司咬定CIN3不算原位癌,这事在医学界十年前就吵完了。”她经手的宫颈癌理赔纠纷里,七成争议都卡在这个定义上。
保险条款埋着暗雷
王女士的保单出自和谐健康保险。翻开合同“轻症疾病”条款,原位癌理赔项下藏着不起眼的小字:“须经组织病理学检查确诊且病变局限于上皮层”。而她的病理报告清楚写着“CIN3累及腺体”。保险公司咬死“累及腺体不算上皮层内”——尽管医学共识中宫颈腺体本就属于上皮组织。
更关键的是,保险公司根本没在投保时说明这几个字的玄机。北京金融法院2025年6月刚判过类似案件:当保险条款和大众常识出现分歧,必须提前用加粗字体、书面说明等醒目方式告知消费者 。
撕开“人道赔偿”的面纱
拒赔后,保险公司递来“解决方案”:拿6万元人道补偿金,合同终止。这数字还不到应赔金额13.5万的一半,更别提后续15年的保费豁免权益。
类似的套路陈律师见过太多:“表面施舍,实则甩锅。终止合同后客户再买保险要加费甚至拒保,保险公司倒省下几十万理赔款。”
那些打赢官司的女人
2023年成都法院判过一场标志性案件。李女士的CIN3遭某公司拒赔,法官当庭翻出WHO文件:“CIN3属原位癌范畴,保险人未举证履行提示义务”——判全额理赔加豁免保费。
这类胜诉案藏着共性:保险公司在签合同时没把“CIN3不赔”说清楚。四川法院2020年已有判例,免责条款没加粗就是无效 。
你的病理报告该这样用
宫颈癌理赔争议频发,消费者得攥紧三样武器:
病理报告必须标注“CIN3级”或“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”;
要求医生在诊断书补充“符合原位癌特征”;
翻出投保时的合同,检查免责条款有无加粗提示。
王女士没接那份6万元的“封口费”。她的病理报告正躺在医学专家桌上,等待最终鉴定。而保险公司的理赔部最近松了口风:“在积极处理。”
当诊断书撞上保险合同,你信医学标准还是保险条款?